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
关于开展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的通知
京财税〔2008〕1031号

各区县财政局、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、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、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:
  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8〕49号),现将开展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调查户数
  为保证凋查数据更加准确、可靠、实用,决定在国税系统调查1350户,其中,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550户;地税系统调查2660户。各区县具体调查户数如下:

  二、选取样本企业原则
  1、重点税源企业必须调查;
  2、要优先选择代表本区县行业发展特点的企业为样本企业;
  3、要保证本区县的所得税纳税大户为样本企业;
  4、所选定样本企业中,全部选择“盈利”企业,即应纳税所得额为正值(汇总纳税企业,上市公司除外);
  5、对于有外资企业的县(区)应选定一定数量的外资企业作为样本企业;
  6、所有上市公司必须选定为样本企业。与上市公司进行汇总纳税的分公司或子公司不应选定为样本企业,但独立纳税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可以选定为样本企业;
  7、选取样本企业时,应选定一定数量的民营企业、事业单位(含大专院校、科研单位)、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;
  8、在北京市进行全国汇总纳税的企业均必须选定为样本企业;
  9、为了保证数据的可比性,在选取样本时应优先选取曾参与2006年度所得税税源调查的企业。
  三、调查时间安排
  9月20日前,被调查企业上报调查数据;9月23日-26日全市召开汇审会,进行数据录入、审核、汇总。
  四、工作要求
  税源调查工作是研究财税改革方案、制定财税政策、加强税政分析的基础工作,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。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在财力、物力、人力等方面支持调查组织单位的工作,做好各方面的组织协调,各调查组织单位应深入调查、认真审核、保质保量约完成此次税源调查工作。
二○○八年八月二十五日

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的通知
财税〔2008〕49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(不含西藏)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:
  为了做好2008年企业所得税税源抽样调查工作,现将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调查范围
  2008年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单位范围为:2007年度全国(除西藏自治区外)在登记管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,包括企业(内资、外资企业)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。各地区根据《财政部2007年度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抽样调查方案》,采用分层抽样的方式,确定该地区地(市)小层和县(区)子层的调查户数和样本企业(单位)。
  二、调查内容
  2008年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内容为:2007年度企业(单位)基本财务状况,收入、成本费用,所得税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等资料。具体内容按照《财政部2007年度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代码编制规定》、《财政部2007年度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表》和《财政部2007年度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指标填报说明》执行;抽样和填报中如有特殊情况,应以书面形式加以说明,一并上报。
  《财政部2007年度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抽样调查方案》、《财政部2007年度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代码编制规定》和《财政部2007年度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指标填报说明》三个文件已在税源调查布置会和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信息网(http://www.shuizheng.com)上连同调查表参数一并下发各地,不再另发。
  三、时间安排
  各地区于2008年7月底之前完成调查企业代码编制、调查表数据录入、审核工作,完成调查工作总结和调查资料分析等工作,并准备汇审会书面材料(汇审工作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)。
  四、工作要求
  1.加强领导、做好保障。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,是财政部门研究财税改革方案、制定财税政策的基础,是加强税政分析和财源建设、提高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的有效措施。各地区财政部门一定要提高对税源调查工作的认识、加强领导,在人力、物力、财力上支持税源调查单位的工作。
  2.周密组织、确保质量。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范围广、任务重,各地区财政部门要精心组织,确保税源调查数据质量。税源调查涉及税务、工商、统计、企业等各个方面,应尽可能发挥相关部门的资源优势,加强部门之间工作配合,落实好工作责任制,共同做好今年税源调查工作。各调查单位要加强人员培训、细化选样原则、规范工作流程、严格数据审核,确保数据质量。
  3.加强应用、服务改革。2007年是原内、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的最后一年,从2008年起,各类企业已统一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,各地调查单位要充分运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、通过比率分析和建立模型等方法、对本地区经济运行状况,如企业活力、产业结构、行业发展、税源建设等方面做出实证研究和趋势分析;对税制改革对本地区经济影响,如财政收入、吸引外资等方面进行量化分析,为领导决策服务。
  4.总结经验、规范管理。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是财政部门税政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,各地要积极总结调查经验、完善工作机制、加强制度建设。要研究制订税源调查经费管理办法、保证调查补助经费专款专用;改进完善税源调查监督检查办法和税源调查工作考核办法、进一步规范税源调查工作制度、保证调查数据质量。
二○○八年四月八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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